問題詳情

142.精密作業照明分佈以均勻為宜,務使工作台面:半徑1公尺以內接鄰地區:鄰近地區之照明比不得低於下列何者?
(A)1:1/15:1/20
(B)1:1/10:1/30
(C)1:1/15:1/40
(D)1:1/20:1/5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1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阿達】評論

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第 7 條雇主使勞工從事精密作業時,其工作台面照明與其半徑一公尺以內接鄰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一比五分之一,與鄰近地區照明之比率不得低於一比二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