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下列何種行政秩序罰之處罰主體為法院?
(A)社會秩序維護法上之停止營業
(B)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上之罰鍰
(C)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之吊扣汽車牌照
(D)人民團體法上之撤銷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06848
統計:A(404),B(95),C(119),D(214),E(0)

用户評論

【用戶】106-警察.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 轉貼如下 ---回答者: 世民 ( 研究生 2 級 )            回答時間: 2006-11-09 02:28:36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3條違反本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本法所處罰鍰,由左列機關為之:一受理機關為監察院者,由該院處理。二受理機關 (構) 為政風單位或經指定之單位者,移由法務部處理。三受理機關為各級選舉委員會者,由各該選舉委員會處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一、第十二條至第六十八條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二、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前項處罰於裁決前,應給予違規行...

【用戶】106 警特必上 Ra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A 法院. B:ex:監察院啊 法務部啊 選舉委員會。C:ex:警察機關。 D:ex:內政部、直轄市、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