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 Nai-Yu】評論
要物契約係以物之交付為其成立或生效要件之契約。例如,使用借貸契約,以借用物之交付為其成立要件或生效要件。有償契約是契約當事人互為給付,且其給付有對價關係。買賣契約一方支付價金,一方移轉並交付標的物,互為對價關係,故為有償契約。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71304374
【Joana Lin】評論
我也是想到動產以交付為生效要件,才迭C,所•以BC如何分
【王菘俞】評論
感恩,撥雲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