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專有名詞,何者不是用來形容立法機構的立法行為?
(A)滾木(log-rolling)
(B)共治(cohabitation)
(C)肉桶(pork barrel)
(D)冗長發言(filibuster)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自律自強】評論

冗長辯論(英語:filibuster),...

陳品瑄】評論

冗長辯論(filibuster),又稱拉布或費力把事拖,狹義是議會中居於劣勢的一小部分甚至單獨一位議員,無力否決特定法案、人事,或為達到特定政治目的時,在取得發言權後以馬拉松式演說,達到癱瘓議事、阻撓投票,逼使人數佔優的一方作出讓步的議事策略。而廣義的冗長辯論,則是議會中議員利用議事必須保障發言權的規則作冗長演講為主,並用各種漏洞方法輔助,以達到拖延會議進程的一種議事策略。該策略通過發表超長辯論而達到拖延表決或者拖延會議進程的目的。資料來源

承宥】評論

共治指半總統制中總統與總理屬不同政黨而出現.....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