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關於機關違反本法規定情況下,若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每人每一事件以多少賠償金額計算?
(A)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B)五百元以上,兩萬元以下。
(C)兩億元以下。
(D)一百萬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9459
統計:A(4),B(17),C(3),D(7),E(0)

用户評論

【用戶】KK30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28條(公務機關違法之損害賠償)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