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關於服務提供方式的分類,團體家屋屬於社區式的服務。 (D)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而從事長照服務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仍得依原適用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
【用戶】wei850817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D)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而從事長照服務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應於本法 施行後兩年內還是5年內取得或換發設立許可,始得提供長照服務呢?
【用戶】108準公務員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 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 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B)第 9 條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如下:一、居家式:到宅提供服務。二、社區式:於社區設置一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臨 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其他整合性等服務。但不包括第 三款之服務。三、機構住宿式: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 服務。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所提供之定點、到宅等支持服務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方式。(C)第 15 條中央主...
【用戶】peihsin0610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關於服務提供方式的分類,團體家屋屬於社區式的服務。 (D)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而從事長照服務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仍得依原適用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
【用戶】wei850817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D)本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而從事長照服務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應於本法 施行後兩年內還是5年內取得或換發設立許可,始得提供長照服務呢?
【用戶】Wei Ting Cao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 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 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B)第 9 條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如下:一、居家式:到宅提供服務。二、社區式:於社區設置一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臨 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其他整合性等服務。但不包括第 三款之服務。三、機構住宿式: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 服務。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為家庭照顧者所提供之定點、到宅等支持服務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方式。(C)第 15 條中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