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二)各科目教材之編選原則1.音樂(1)音樂教材中之音樂概念編排,應依學習階段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如音樂元素,包括: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曲調、和聲、織度、曲式等;創作技法,包括:模仿、反覆、對比、頑固音型、持續低音等。(2)教材應含括各樂種與曲式、各時代與風格之代表作品,重視臺灣在地音樂與各族群音樂,並自學生生活經驗取材,與當代議題或跨領域/科目相結合。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選材,除延續國民中學外,更強調廣納多元風格,同時鼓勵學生作品之發表與欣賞,展現個人或團體之音樂學習成果,並能接觸音樂工作者,了解音樂在社會的角色與功能。(3)歌曲之編選應配合單元主題或內容,歌詞(含譯詞與填詞)宜符合學生之身心發展,應選擇音域適合的歌曲,歌曲音域宜顧及個人聲音之差異、時期變化及適用性不同,並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欣賞教材,宜重視音樂與歷史、社會及人文背景之連結,並適時配合譜例或圖文解說。(4)樂器教學可依學生興趣、學校與地方特色選擇,提供多元學習與豐富美感經驗的機會;亦可配合簡易樂器之製作,建立學生對樂器與藝術文化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