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規定,要組成學校教師會至少必須有幾位專任教師?
(A)20位,
(B)25位,
(C)30位,
(D)36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3),B(3),C(12),D(0),E(0)

用户評論

Tai】評論

教師法施行細則第26條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鄉、鎮),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其名稱由共同組成之學校教師協調訂定。依第一項規定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其教師不得再跨校、跨區(鄉、鎮)參加學校教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