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於裝載港,運送人或船長發見未經報明之貨物,則應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A)不必考慮,可以投棄大海
(B)通知貨主,並要求在下個港口將其貨物起岸,否則沒收
(C)將貨物沒收,並通知航政機關處理
(D)得在裝貨港將其起岸,或使支付同一航程同種貨物應付最高之運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3),C(10),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ann410745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依海商法第六十五條 運送人或船長發見未經報明之貨物,得在裝載港將其起岸,或使支付同一航程同種貨物應付最高額之運費,如有損害並得請求賠償。前項貨物在航行中發見時,如係違禁物或其性質足以發生損害者,船長得投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