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與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或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各多少比例?
(A)提案千分之一、連署百分之三
(B) 提案千分之三、連署百分之三
(C)提案千分之三、連署百分之五
(D) 提案千分之五、連署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4118
統計:A(13),B(10),C(40),D(532),E(0)

用户評論

太陽】評論

樓上那是全國第 28 條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n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Saru Peng】評論

已修法,此題應刪除,或改問全國性公投的提案及聯署人數。地方性公民投票案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公民投票法第28條)全國性公投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公民投票法第10條)全國性公投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公民投票法第12條)連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