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評論
信用卡是持卡人委託發卡機構付款之約定,具有委任契約之性質,倘持卡人選擇以循環信用方式繳款,就當期應償付之帳款僅繳付最低應繳金額,其餘應付款項由發卡機構先行墊付,持卡人則依約定給付循環利息者,又具有消費借貸契約之性質。故持卡人與發卡機構訂立之信用卡使用契約,係具有委任與消費借貸之混合契約。
【葉玉琴】評論
感恩原來還有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