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撤銷訴訟或別有規定者外,應視為下列何種情況?
(A)訴訟和解
(B)訴外調解
(C)移交仲裁
(D)合意停止訴訟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0933
統計:A(10),B(2),C(7),D(143),E(0)
用户評論
【Amber Lin】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185條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有礙公益之維護者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但行政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