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臺北公司於第 1 年初給與 50 位員工各 100 單位之認股權,該給與之條件係員工必須繼續服務 3 年。臺北公司估計每一認股權之公平價值為$30。第 1 年底,有 2 位員工離職,臺北公司估計至第 3 年年底共有 8 位員工離職。第 2 年底,有 3 位員工離職,在考慮可能離職率後,臺北公司估計至第 3 年年底共有 10 位 員工離職,未能取得其認股權,則臺北公司第 2 年認列之薪資費用若干?
(A)$38,000
(B)$40,000
(C)$42,000
(D)$50,00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7273
統計:A(8),B(1),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上榜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一年=(42*100)*30*(1/3)=42000第二年=(40*100)*30*(2/3)-42000=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