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廢(污)水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之許可證,其有效期間為多少年?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2497
統計:A(56),B(178),C(517),D(134),E(0)

用户評論

【用戶】乘風遠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  廢(污)水不得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發給許可證並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者,不在此限:  一、污水經依環境風險評估結果處理至規定標準,且不含有害健康物質者,為補注地下水源之目的,得注入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其他需保護地區以外之地下水體。  二、廢(污)水經處理至合於土壤處理標準及依第十八條所定之辦法者,得排放於土壤。  前項第一款之規定標準及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限值,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第二款可採取土壤處理之對象、適用範圍、項目、濃度或總量限值、管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土壤處理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