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評論
公共設施保留地有以下之稅捐減免:◎地價稅:原則上按千分之六稅率課徵,但在保留期間沒有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或仍作農業 使用者,免徵。◎綜合所得稅:將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政府時,可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綜合所得稅,其金額沒有受限制。◎贈與稅:贈與財產含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於移轉給配偶或直系血親時,可以免徵贈與稅。◎遺產稅:被繼承人遺產中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且有應納遺產稅時,繼承人可以抵繳遺產稅,如果該筆公共 設施保留地是屬於經政府開闢之道路用地,則不必計入遺產總額,仍可用來抵繳遺產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