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8 條第 3 項規定,住戶違反該公寓大廈規約設置廣告物,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多久之內回復原狀?
(A)10 天
(B)1 個月
(C)3 個月
(D)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0978
統計:A(231),B(1062),C(84),D(24),E(0)

用户評論

sam8038】評論

第 8 條第 3 項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