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akawa】評論
a.....1067 mm 鐵路為千分之三點五以下b.....得增至千分之十
【accord36】評論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2條
【阿仁】評論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 12 條站內之正線坡度,在兩終端道岔間及列車停留區域內,應設在水平線上;但必要時,其坡度得予以放寬如下:一、軌距1067公厘之鐵路,正線、側線為千分之3.5以下,新建之站場為千分之2以下;不摘掛車輛之正線,得增至千分之10,經交通部專案核准者得增至千分之15;但駝峰調車線或不停放車輛之側線,不在此限。二、軌距762公厘之鐵路,如因應特殊情形且不摘掛車輛者,得限為千分之12之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