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列為臺灣某家上櫃公司 105 年度的財務資料: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12萬元=39.4萬元。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12萬元=39.4萬元。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12萬元=39.4萬元。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12萬元=39.4萬元。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捐贈,其列舉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20%,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以2.4萬元為限,全民健保費則不受限,另房屋租金支出全年以12萬元為限,因此本題列舉扣除金額=20萬元+2.4萬元+2萬元+3萬元+12萬元=3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