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4.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之分類原則,是按個人所從事的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近或相似者分別歸類,並做有系統之排列;一般是按四個條件,選擇其適用者做為分類之準則,包括下列哪3個項目?
(A)非職務上所負之責任
(B)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
(C)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
(D)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職業分類典旨在對經濟活動中各種職業做有系統的分類與界定,做為辦理職業輔導、職業介紹、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與各種人力統計的基本參考工具,同時提供企業界建立合理人事服務制度的藍本。早在羅馬帝國時代即有精細的職業分類,聯合國為因應國際間職業分類之比較,於1958年編印國際職業標準分類(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正式建立有系統的國際標準職業分類。 我國最早的職業分類典係臺灣省政府於1962年編製的臺灣省職業分類典。內政部為配合人力發展工作需要,於1978年正式編印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此2版本均參考1968年國際職業標準分類編訂而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987年成立後,為因應聯合國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