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9.( ) 建設公司已興建完成但未出售之房地,採用何種方法攤計成本較符合成本收入配合原則?
(A)建坪比例法
(B)收入法
(C)評定現值法
(D)在建工程法。(查51-1)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23529
統計:A(16),B(22),C(10),D(17),E(0)

用户評論

無名】評論

營建業已興建完成但未出售或已轉供自用之房地,得依工程別依收入法、建坪比例法或評定現值法擇一適用,分攤其房地成本,但同一工程既經擇定後,不得變更。前項所稱收入法,係指營建業建屋出售,其銷貨成本係按出售房屋售價及待售房屋之預計合理售價占總售價比例攤計成本之方法。建坪比例法,係指營建業建屋出售,其銷貨成本係按出售及待售房屋坪數占房屋總坪數比例攤計成本之方法。評定現值法,係指營建業建屋出售,其銷貨成本係按出售及待售房屋評定現值占房屋總評定現值比例攤計成本之方法。只是為何會是(B)收入法????請求高手解說_<

ni~】評論

是題目出錯了嗎??

小鼠】評論

(一)收入法:係指建築投資業建屋出售,其銷貨成本係按出售房屋售價及待售房屋之預計合理售價占總售價比例攤計成本之方法。計算式:待售房屋=營建總成本×【待售房屋預計售價/(已售房屋售價+待售房屋預計售價)】若存貨(餘屋)已興建完成但未出售之房地是以店鋪較多,若採收入法攤計成本,本期分攤成本較少,下期分攤成本較多,毛利率較穩定較不會形成本期大虧,,下期大盈的不均衡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