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8 甲旅客預定出國旅遊,但在出發前 12 日被旅行社告知人數不足團體取消。甲旅客心有不平向觀光局申訴,由品保協會調處,最後證明該團體確為人數不足並未成行。下列何者為旅行社應負責任之正確敘述?
(A)退還甲旅客已交付之兩倍費用
(B)退還甲旅客已交付之全部費用
(C)退還甲旅客已交付之二分之一費用
(D)退還甲旅客已交付之全部費用,但扣除簽證及規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
統計:A(1),B(26),C(10),D(63),E(0)

用户評論

daiqa】評論

想請問與105年考古題中的情境&判斷差別?旅客於 4 月 1 日報名 5 月 1 日出發團費金額 35,000 元之日本東京五天旅遊,並繳交 5,000 元之定 金,然而,並未簽妥書面旅遊契約,旅客後於 4 月 22 日接獲旅行業者通知,該團報名人數不足 取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旅行業者必須返還旅客 5,000 元定金,另再賠償旅客 5,000 元

Clovia】評論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條(組團旅遊最低人數)本旅遊團須有_____人以上簽約參加始組成。如未達前定人數,乙方應於預訂出發之____日前(至少七日,如未記載時,視為七日)通知甲方解除契約;怠於通知致甲方受損害者,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害。前項組團人數如未記載者,視為無最低組團人數;其保證出團者,亦同。乙方依第一項規定解除契約後,得依下列方式之一,返還或移作依第二款成立之新旅遊契約之旅遊費用:一、退還甲方已交付之全部費用。但乙方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得予扣除。二、徵得甲方同意,訂定另一旅遊契約,將依第一項解除契約應返還甲方之全部費用,移作該另訂之旅遊契約之費用全部或一部。如有超出之賸餘費用,應退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