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者可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A)短期票券利息
(B)儲蓄性質之信託收益
(C)上市公司記名股票之股利
(D)郵政存簿儲金利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5882
統計:A(1),B(24),C(2),D(5),E(0)

用户評論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三)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關於計算財產交易增益之規定。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八千元為限。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