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下列何者非屬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項所列舉,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
(A)勞工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B)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C)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D)無正當理由 1 個月內曠工達 6 日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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