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某甲積欠某乙新臺幣 5 萬元之債務,擬以票據償還,並簽發 1 張以自己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票據,但未標明票據之種類,請問此張字據為下列何性質?
(A)負債之證明文件
(B)匯票
(C)本票
(D)支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喜孜】評論

票據法中的票據應記載事項都是必須標明票據...

Bbo Lin】評論

匯票、本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發票人簽名、表面票據種類的文字、一定的金額、無條件支付之擔任或委託、發票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