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位於直轄市計畫、省轄市計畫及縣轄市計畫地區之農業區申請變更使用時,其土地面積不得小於多少公頃?
(A) 1公頃
(B) 2公頃
(C) 3公頃
(D) 5公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