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波魚】評論
台灣目前在行李遺失的賠償機制主要是依據「華沙公約」內的條文規定:「托運行李遺失賠償金額以1公斤20美元為上限,經濟艙行李﹙20公斤× 20美元﹚限額為每人美金400元;延誤、受損則視情況而定」。因此當行李在託運時遺失,是以重量來論賠償金額,而非行李的內容物。如果旅客有「貴重行李」,最好的方式是隨身攜帶,若要託運,則最好做到「事先報值」的動作,航空公司通常會收取其報值1%不等的手續費,若行李真的遺失,便可依報值金額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