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C)宋高宗、秦檜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宋朝抗金名將,又有「民族英雄」稱號。官至少保、樞密副使,封武昌郡開國公。岳飛於北宋末年投軍,從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起到紹興十一年(1141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與金軍進行過數百次大小戰鬥。紹興十年(1140年),金太祖四子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城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在紹興和議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紹興十二年(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迫令其自盡,其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皆早岳飛一個月先被害。宋孝宗即位後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