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i Li】評論
法規命令一訂定出來,所針對的對象為多數不特定人民,民眾不可以以法規命令侵害自身權利為由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的
【nashpantet】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
【Aiter Lee】評論
我國對於一個違法的行政命令,須等到後續的效果產生之後,方有救濟的可能。例如,一個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或權利的行政命令,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為無效,但行政機關仍然據此作成行政處分侵害人民權利,這時候我們可以對該行政處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主張該處分的法規依據無效,欠缺法源的處分應被撤銷。
【107tock】評論
人民不可以針對行政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作行政爭訟要這個行政命令對人民產生行政處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