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乙、丙得否未經丁、戊、己之同意,將各自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7826
統計:A(49),B(19),C(149),D(13),E(0)

用户評論

Bernice Shiu】評論

申評會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評議決定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其他事項之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曹嘉維】評論

因為14/21=2/3 我以為另一個比例是1/2= = 再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