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下列有關銀行負責人兼職之敘述,何者錯誤?
(A)銀行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
(B)銀行負責人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C)總經理因離職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經主管機關核准者,銀行之董事長得兼任總經理
(D)銀行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財團法人之董事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JollyHugo】評論

銀行法第 35-1 條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B對)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 3-1 條銀行之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董事長或總經理因離職無法繼續執行職務。(C對)銀行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但擔任財團法人或非營利之社團法人職務者,不在此限。(A對、D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