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下列有關地方議會之婦女保障名額計算之敘述,何者正確?
(A)應選名額少於 4 人時,無需有婦女保障名額
(B)候選人數超過 4 人時,應有 1 人為婦女當選
(C)應選名額超過 4 人時,婦女保障名額均為 1 人
(D)應選名額超過 4 人時,應有二分之一名額為婦女當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8333
統計:A(297),B(233),C(95),D(23),E(0)

用户評論

cendice】評論

地制法33條第五項,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專注再專注】評論

地制法33條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不是應選名額、也不是候選名額!!)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警特已上綁。。。】評論

別亂講,什麼代表名額?明明就是......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