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第13條:財政部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Erin Wang】評論
是行政院金管會囉!
【NoOneCanFBme】評論
關鍵字 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