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關於代行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才有代行告訴之適用
(B)代行告訴人係由檢察官指定或依聲請經檢察官許可而指定
(C)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時,檢察官得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D)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已死亡者,不得採用代行告訴方式以追訴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1152
統計:A(11),B(22),C(23),D(111),E(0)

用户評論

巭孬嫑尻】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236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者,該管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綜上,紅字部分,故選項D錯

@@】評論

補充:第233條第2項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但236條也沒有規定,被害人死亡不能採此條,所以我覺得應該都可以如有錯誤,請糾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