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公文寫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通常機密性之公文,應放置於紅包之公文卷夾內
(B)公文之「主旨」太長時,宜分項條列書寫
(C)幕僚對長官處理公務時表達意見,可以「呈」書寫
(D)勞保局致行政院的公文宜用主旨、說明、擬辦三段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9491
統計:A(62),B(31),C(21),D(3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告

用户評論

gOOd】評論

(A)通常機密性之公文,應放置於 黃 包之公文卷夾內 紅(最速件)、藍(速件)、白 (普通件)、黃(機密文件)(B)公文之「主旨」太長時,不 宜分項條列書寫(C)幕僚對長官處理公務時表達意見,可以「簽」書寫 簽:承辦人員就職掌事項,或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陳述、請示、請求、建議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