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關於申請專利範圍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獨立項之撰寫,以二段式為之者,解釋獨立項時,特徵部分應與前言部分所述之技術特徵結合;
(B)申請專利範圍,可包括一項以上之請求項,附屬項可依附在前之獨立項;
(C)請求項得以化學式或數學式記載,但必須置於括號內;
(D)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其請求項之技術特徵,得以手段功能用語或步驟功能用語表示。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