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3.The apple is__________ the boxes.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8602
統計:A(94),B(412),C(51),D(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 繼承編 物權 債編、民法第三篇物權、共有物之割之請求、方法、效力

用户評論

【用戶】涂邦邦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甲有一土地,將地上權設定予乙,乙將地上權抵押給丙,

【用戶】Weis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丙自乙取得『權利抵押權』,後又將權利抵押權設定『權利質權』與丁皆是用762條但書,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乙、丁)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生混同之效力。

【用戶】詹姆士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各位一個問題,如果最後是丁取得了地上權,請問所有權力再丁身上是否混同? 我的理解是混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