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市)議會定期會,每隔多久開會一次?
(A)1 個月
(B) 3 個月
(C)5 個月
(D)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6667
統計:A(2),B(10),C(4),D(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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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Joy】評論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如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