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1.行政法上公務人員制裁種類 :懲處有-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2.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懲戒有6種-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適用公務員懲戒法)
【Apple He】評論
政務官:撤職、申誡
【Ya Ya Chou】評論
行政機關沒有嗎?
【Chen Hong We】評論
懲戒改了喔!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