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土地法規定,因耕地租用,業佃間發生爭議,得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業佃雙方得如何處理?
(A)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B)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C)逕行終止租約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8689
統計:A(19),B(190),C(12),D(23),E(0)

用户評論

【用戶】JiaY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