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蔡先生為馬來西亞國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110年5月1日以其馬來西亞銀行存款無償為其子償還馬來西亞當地民間借款500萬元;同年6月1日,自馬來西亞銀行匯款300萬元無償為其子購買中華 民國境內未上市公司股票,經核算該股票淨值為250萬元。假設蔡先生當年度無其他贈與行為,本 件應納贈與稅為何?(本題貨幣單位為新臺幣)
(A)3萬元
(B)8萬元
(C)53萬元
(D)58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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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inajiang】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

Haha1】評論

(300萬-220萬)*10%=8...

poem_square】評論

1.因蔡先生非經常居住於境內者,故我國贈與稅之課徵只需針對中華民國境內財產。2.題目有提到,蔡先生有兩筆贈與予其子,第一筆是在馬來西亞境內,所以不用考慮,第二筆則明顯說明是贈與中華民國境內股票,而贈與稅應依贈與時價來做計算。

April】評論

股票,視同贈與: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300萬。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