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花蓮公司因會計作業疏失,就一筆 5,000 萬元銷售(未含稅),逾期一個月才開立發票給買受廠商,稽徵機關查獲後,因未涉及逃漏稅,擬以未依規定給與憑證之規定論處,則本件最高可裁處罰鍰多少?
(A)100 萬元
(B)250 萬元
(C)500 萬元
(D)本件僅過失非故意,應免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5),B(1),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griT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按照稽徵機關查明認定之總額,處以5%的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用戶】griT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按照稽徵機關查明認定之總額,處以5%的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