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0.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自治條例不得與何者牴觸,否則無效?
(A)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行政規則或上級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
(B)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
(C)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解釋令函或上級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
(D)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自治規則、行政規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5335
統計:A(54),B(477),C(63),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死都不販售!阿想撈錢,甲

【年級】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30條

【用戶】Firema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30條: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