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mei Tseng】評論
機關因業務需求,得將公文登載於電子公布欄,
【鄭國】評論
機關因業務需求,應將公文登載於電子公布欄,並得輔以電子郵遞告知,不另行文 得將公文登載於電子公布欄,並應輔以電子郵遞告知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電子公文交換目前只是輔助 主要還是跑紙本 (雙軌)所以應該是在有必要公告周知時 才放上網路 也就是"得" 而非"應"
【小米】評論
應、得又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