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或運用於現金(包含銀行存款)、政府債券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投資標的金額,合計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多少比例?
(A) 百分之五十
(B) 百分之七十五
(C) 百分之八十
(D) 百分之九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4),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