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佳豪】評論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陳信宏】評論
自我檢討~私經濟行政行為,不適用國賠法
【dog20285】評論
2f (A) 是最廣義才是
【蔡政霖】評論
(C)私經濟行政的救濟,依民事訴訟程序。私經濟行政與公權力行政之區別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