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孫中山先生對於孟德斯鳩所提的「三權分立」,分析出下列哪些缺點?
(A)考選制度選出來的人,不一定能符合用人需求 
(B)互相制衡的設計,無法避免政黨立場或利害得失衝突 
(C)司法權無法超出黨派之外,並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D)行政機關兼有考試權,易濫用私人;立法機關兼掌監察權,議會易專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6364
統計:A(0),B(4),C(1),D(46),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詠翔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孫中山認為中國古代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不分的流弊很大,而西方國家所實行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三權分立也不太完全;因此,提出採取西方各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憲法的長處,並融入中國古代考試權和監察權獨立的優點,而創立了以五權分立概念為核心理念的五權憲法。其主要目的應是避免行政權兼考試權會造成私自用人(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當選總統後撤換聯邦政府官員,代之以自己的支持者與友人,被稱為「分贓制度」),以及立法權兼監察權會造成議會專制的問題。

【用戶】吳若菲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因為監察院和考試院是五權分立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