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阿,已脫坑】評論
總統制(美國)實權元首行政權屬於總統。行政部門所有官員皆對總統負責。總統對人民負責。 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可能是間接選舉,如美國;也可能是直接選舉) 總統單獨公佈法律發布命令。行政立法分立,國會和總統皆對人民負責。國會可彈劾總統。但此彈劾權之使用極為謹慎。總統不得解散國會。國會議員不得兼任任何官吏。政府官員不得列席國會。國會有預算審查權。國會有提出法律案之權。行政部門沒有提案權。總統對於國會議決之法案,得移請國會覆議。覆議時,如經參眾兩院議員各三分之二以上決議維持原案,總統應即接受該決議。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