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ipui】評論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第 12 條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一、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十五毫西弗。三、皮膚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