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的規定,領土變更案,應由下列何者提出後經公告半年,並於 3 個月內投票複決?
(A)總統
(B)行政院
(C)立法院
(D)司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3839
統計:A(45),B(20),C(494),D(5),E(0)
用户評論
【simian019】評論
第1條(人民行使直接民權) (1)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2)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