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2「管理外匯條例」第 19-1 條第一項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決定應即失效。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
(A)三十日
(B)二十日
(C)十日
(D)十五日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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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股神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9-1 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前項情事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決定應即失效。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二十日為限。行政院送立法院:十日去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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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19-1 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前項情事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決定應即失效。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二十日為限。行政院送立法院:十日去追認